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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6-08 08:38:07瀏覽:559
《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十三五”時期,國土資源管理將繼續堅持保護保障并重,堅持節約高效利用,并確定了加快礦產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
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完善礦業權出讓制度,制訂礦業權出讓制度方案,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礦業規律的探礦權采礦權出讓方式,擴大市場化競爭出讓范圍。進一步厘清礦業權有償取得、占用和開采中所有者、投資者、使用者的產權關系,配合有關部門建立礦產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健全相關配套制度。完善探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最低勘查投入制度。
加快油氣資源勘查開采體制改革。以新疆油氣勘查開采改革試點為突破口,穩步推動油氣資源勘查開采體制機制改革,有序放開油氣勘查開采市場。探索建立適合油氣勘查開采特點、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探礦權競爭性出讓制度,引入社會資金,加大油氣勘查開采力度。完善勘查區塊退出機制,提高探礦權使用費和最低勘查投入標準,促進區塊流轉。
提高礦產資源市場化配置程度。按照“產權明晰、規則完善、調控有力、運行規范”的要求,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礦業市場體系。推行勘查項目合同管理,鼓勵礦業企業加大勘查投入。逐步建立以經濟手段調節為主的礦產勘查準入與市場退出機制,完善勘查區塊面積核減制度。改革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建立國家礦業投資基金,彌補礦業資本市場不足,拓展風險勘查和礦業發展融資渠道。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相銜接,完善全國統一的礦業權交易規則,實施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加大礦業權出讓轉讓信息公開力度。
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三去一降一補”。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用礦管理,注重礦產勘查開采中的“去產能、去庫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完善礦產資源稅費管理,加快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降低礦業企業成本,補齊政策管理、政府職能、技術標準等方面的短板。
建立戰略性礦產風險識別和監測預警機制。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建立預警指標、安全臨界值及綜合評價模型,系統開展國內外生產、消費、貿易統計和資源形勢分析,強化應對國際重大沖突資源安全預警能力。完善儲量登記制度,探索建立戰略性礦產風險識別和監測預警機制,支撐政府決策,引導行業發展。加強政策儲備,建立風險處置預案,增強風險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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