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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9-07 11:21:28瀏覽:1278
9月5日,記者從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該省調整優化部分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相關礦種探礦權的出讓、登記權限同步下放市局管理。
25種戰略性礦產資源中,自然資源部負責石油、烴類天然氣、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放射性礦產、鎢、稀土、晶質石墨等14種重要戰略性礦產資源的礦業權出讓、登記;省廳負責煤、煤層氣、鐵、鉻、銅、鋁、金、螢石等11種戰略性礦產資源的礦業權出讓、登記。
鑒于地熱礦業權管理制度尚在逐步完善中,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動地熱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晉政辦發〔2022〕68號),地熱礦業權出讓、登記工作繼續由省廳負責。
各市局負責上述26個礦種之外的其他礦產資源的礦業權(不含儲量規模為小型的河砂及磚瓦粘土采礦權)出讓、登記工作;縣(市、區)級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縣局)負責儲量規模為小型的河砂及磚瓦粘土采礦權出讓、登記。
各設區市政府在推進區域非煤礦產資源整合優化時,需將金、鐵、鉻、銅、鋁、鎳、鋯、磷、螢石等9個礦種納入礦區整合優化方案且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省廳將以“一事一議”方式委托相關市局依法依規進行出讓。
據了解,山西此次調整優化部分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有效期5年。(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