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發布時間:2016-08-11 08:57:24瀏覽:639
資源稅改革在全國全面推行后,地熱、礦泉水、石灰石、粘土成為天津新開征的四個稅目。天津市河東區地稅局日前開出了第一張地熱資源稅《稅收完稅證明》。
據了解,在資源稅改革之前,天津的資源稅有3個稅目,,即原油、天然氣、海鹽。7月1日,資源稅改革在全國全面推行。此次改革中,天津新開征了地熱、礦泉水、石灰石、粘土四個稅目,涉及全市企業300多戶。
記者在天津市河東區地稅局辦事大廳看到,天津市天源地熱開發有限公司拿到了首張《稅收完稅證明》。公司財務部人員張旭說:“這個月應交資源稅3832元,不過我們同時享受了天津市利用地熱尾水回灌的減免稅政策,最后實際交了1417.84元,與改革前交的礦補費相比,實際負擔沒有增加?!?br>
記者了解到,目前對地熱的開發利用是開采深層地下水,以此作為載體將熱能帶上地面。由于深層地下水屬于不可再生資源,為保護這一寶貴的資源,天津要求地熱水開采須打對井,一邊打井抽水,另一邊打井回灌,減少純水的消耗。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貨勞稅處處長王俊玲說:“天津此次配套出臺了減免稅政策,對利用地熱水資源尾水回灌減免70%的稅費,主要是鼓勵企業建立回灌制度,開采地熱資源的同時加強對資源的保護?!?/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