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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03-06 14:09:49瀏覽:1848
嘉禾基地大院各租戶:
??? 根據嘉禾基地大院改造需要,詳見《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關于加快推進廣東煤炭地質局嘉禾基地大院地塊收儲及拆遷安置工作的函》穗土開函[2016]667號)。函件精神為:根據目前政策法規要求,地塊出讓前需完成權屬注銷及地塊平整圍蔽工作。
? 經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研究決定,并報廣東煤炭地質局批準,從2017年3月6日起停止嘉禾基地大院廠房、倉庫、舊平房、土地(場地)出租,對已出租的限于2017年5月6日前收回,拆平、圍蔽?,F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廠房、倉庫、舊平房搬遷期限及費用處理
1、廠房、倉庫、舊平房搬遷期限
出租期限(收繳租金時間)至2017年3月6日止。
考慮租戶搬遷的實際困難和多年來對我中心工作的支持,租戶搬遷期限可在2017年5月6日前完成,我中心將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拆平工作。
2、費用處理
(1)、至2017年3月6日前各租戶應繳納的各種費用(租金、水電費、物管費),請租戶于2017年3月底前繳清。
?。?)、2017年3月6日至租戶搬遷之日止所發生的費用(水電費、物管費)采用預繳方式處理,具體方式找我中心工程管理科聯系。
二、搬遷要求和注意事項
1、請各租戶以嘉禾基地大院改造大局為重,以誠信為本,嚴格履行合同相關義務,按通知要求在搬遷時限內完成搬遷,并按時繳納相關費用。
2、2017年5月6日前租戶務必把屬于租戶自己的物資全部搬遷完畢,到最后期限還未搬遷的物資視為棄物,中心將自行處置。
拒絕搬遷的,中心保留向租戶索賠搬遷、拆除相關費用的權利,租戶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租戶在場內所建的固定建筑物按租賃協議規定全部無償留給中心,不準人為破壞。
原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物資按協議規定移交。
3、租戶搬遷要注意安全,財物注意保管。
請租戶收到本通知后抓緊時間組織搬遷,積極配合我中心按租賃協議要求辦理場地和物資(如有中心物資)移交、辦理結算手續,為此給廣大租戶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我中心全體職工衷心感謝你多年來對中心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你在搬遷過程中如有需要協助可以與工作人員聯系,中心盡可能提供幫助。
工程管理科:嚴惠添,電話13610229355,治安隊:周麥衛,電話13726764028。財務科:馮莉艷,電話13622228060。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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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煤炭地質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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