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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08-19 08:49:53瀏覽:456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近日通報,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578支礦山救護隊(482支煤礦、96支非煤礦山),經各省級礦山救援管理機構評定,達到質量標準化等級的隊伍共有411支。本次檢查,抽取了78支(58支煤礦、20支非煤礦山)礦山救護隊。
通報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今年3~4月組織13個檢查組,在全國開展了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達標檢查工作。多數被檢礦山救護隊在組建單位的要求下,圍繞“抓基礎、促提高、謀發展”的總體工作思路,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指導原則,緊扣質量標準化要求,完善制度建設,細化內部管理,落實培訓要求,加強技能訓練,努力提高質量標準化達標等級。
同時,通報指出了檢查中發現的5個主要問題:一是受煤炭、礦產市場低迷影響,一些礦山企業減少了對礦山救護隊的投入,造成隊伍的組織機構不健全、指戰員配備不足、隊員流失和超齡等現象,嚴重影響了隊伍的穩定和戰斗力;二是一些礦山救護隊存在訓練設施陳舊、技術裝備老化、更新不及時等現象;三是部分企業縮減礦山救護隊培訓開支,指戰員不能按規定參加培訓、復訓,個別礦山救護隊還存在指戰員長期未參加復訓的現象;四是礦山救護隊資質許可取消后,部分礦山救護隊的組建單位降低了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標準,造成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達標等級降低;五是除依托煤礦救護隊建設的礦山救護隊外,其他非煤礦山救護隊普遍存在著組織機構不健全、指戰員配備不足、管理不規范、培訓和訓練缺失、體能和技能不達標、救援裝備配備不齊等問題,沒有形成有效的應急救援能力。
通報要求,礦山救護隊的組建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有關法規和標準要求,不能減少投入和放松管理,要定期組織礦山救護隊開展質量標準化自查和整改工作。被檢礦山救護隊的組建單位要認真研究檢查組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細化任務分工,并立即開展整改工作,原則上在兩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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