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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08-06 08:56:39瀏覽:470
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國土資源局嚴肅紀律,強化措施,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
一是權力制度清理徹底,嚴格遵規管理。該局對行政審批權力清單涉及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的相關事項進行了再次清理和梳理,共清理出27個行政審批事項。在確保行政審批合法合規的基礎上,該局對這27個審批事項辦理流程進行了再優化,對收件材料進行了再精減。
二是審批事項充分授權,會審制度落實到位。該局對27個行政審批事項的授權權限和會審機制進行了有針對性的研究,出臺了《關于對行政審批事項授權的通知》和《關于建立行政審批集中辦理事項會審機制的通知》等兩份關于授權和會審的文件。
三是行政審批制度管控,堅決杜絕變相審批。在審批的過程中,該局行政審批的全過程始終都是在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效能建設監督監察制度等制度的管控下有序進行。另外,該局還對行政審批采取案卷抽查、網上監督等方式進行監管,實行行政審批層級管理和監管制度,經辦、審核、審批人員逐級各負其責。
四是嚴肅對待下放事項,確保事項順利承接。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該局在做好承接工作的同時,對申請材料、審批流程、審批時限、審批辦內部流程等都進行確認和優化,并形成一次性告知單在局門戶網站和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對廣大辦事群眾進行告知,對辦結時限進行公開和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