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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05-08 09:20:24瀏覽:724
近日,深化能源行業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意見正式出臺。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意見提出,能源投融資體制改革要與其他領域改革協同推進,再次提到“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
去年8月份,國家能源局就進一步深化能源行業投融資體制改革,圍繞4個方面問題征求意見建議。
實施意見提出,充分激發社會資本參與能源投資的動力和活力。為此,要實行能源投資項目管理負面清單制度,建立能源投資項目管理權力清單制度,建立能源投資項目管理責任清單制度。嚴格按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核準能源項目,目錄范圍外的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審批。能源項目核準機關要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制定本級能源投資項目管理權力清單。能源項目核準機關要厘清職權所對應的責任事項,明確責任主體,健全問責機制。同時,能源投資項目核準只保留選址意見和用地(用海)預審作為前置條件,不得發放同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路條”性文件。
實施意見提出,加強重點領域專項監管。煤礦、火電等產能過?;虼嬖跐撛谶^剩風險的投資領域要嚴格按照國家專項規劃和產業政策開展項目建設,對違規、違建項目責令停止建設或責令停產。切實保護社會資本在能源投資中的正當權益,加大監管力度,保障投資者合法合理訴求得到解決。
實施意見提出,完善與能源投融資相關的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制訂能源領域貫徹落實投資領域立法的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煤炭法》等修訂,積極推動《能源法》、《核電管理條例》、《國家石油儲備條例》、《能源監管條例》、《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出臺。加快制定修訂能耗、碳排放等領域技術標準,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研究建立煤電機組能效領跑者機制。
在配套政策方面,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快能源體制改革,落實電力體制改革措施,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推進油氣行業上游勘探開發領域改革等試點工作,有序放開油氣勘查、開采、市場準入,完善油氣進出口管理體制、完善油氣加工環節準入和淘汰機制,推動油氣管網基礎設施公平開放。推動能源價格改革,完善油氣產品定價機制,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積極鼓勵國有能源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為社會資本在能源領域開展投融資活動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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