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發布時間:2017-03-13 09:13:49瀏覽:827
全國政協委員傅成玉在發言中表示,國企改革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內容之一,當前全國各地國企改革已進入重要階段。調研發現,國企改革中一些帶有普遍性、全局性的問題,應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第一,不能把國資、國企監管改革與國有企業自身改革相混淆,不能用國資、國企監管改革代替國企改革。其表現為:突出國資、國企監管改革,弱化國企自身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從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的改革要求被弱化;視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禁區,過于謹小慎微;絕大多數國企對企業內部改革,特別是市場化改革,基本沒有啟動。第二,改革主體不清,企業改革缺少內生動力。第三,缺少保護企業領導者改革擔當的環境,企業領導對改革顧慮較多。
為此,傅成玉建議——
首先,明確改革主體,突出改革重點。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來劃分國企改革的主體,落實改革責任。建議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要把涉及國企內部改革的權力下放給企業。政府主管部門把握方向,確定原則,規定邊界,負責監督。允許企業按照國家現有法律法規及有關國企改革的相關政策、規則和制度,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制訂各自的改革方案,把改革責任落實到企業和企業領導者。
其次,創造激勵改革、保護擔當的大環境。要充分肯定國有企業在改革發展取得的輝煌業績,充分肯定國企領導人對國有企業發展所做出的重要貢獻。制定激勵和保護國企領導大膽改革的相關政策,出臺具體可行的容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