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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12-21 09:03:06瀏覽:600
國家發改委近日公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下稱《規劃》)。《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資約2.5萬億元。同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顯著增加新的就業崗位,對環境和社會發展起到重要且積極作用。
《規劃》提出,到2020要實現如下目標: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3億噸標準煤(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億噸標準煤);全部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8億千瓦,發電量1.9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27%;各類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約替代化石能源1.5億噸標準煤;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基本解決水電棄水問題,限電地區的風電、太陽能發電年度利用小時數全面達到全額保障性收購的要求;建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會用電量中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比重的指標管理體系。
為實現上述目標,《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要通過不斷完善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創新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式和優化發展布局,加快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推動我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積極穩妥發展水電,全面協調推進風電開發,推動太陽能多元化利用,加快發展生物質能,加快地熱能開發利用。
在加快地熱能開發利用方面,《規劃》提出,堅持“清潔、高效、可持續”的原則,按照“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經濟可行”的總體要求,加強全過程管理,創新開發利用模式,全面促進地熱能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要加大地熱資源潛力勘查和評價。到2020年,基本查清全國地熱能資源情況和分布特點,重點在華北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主要城市群及中心城鎮開展淺層地熱能資源勘探評價,在松遼盆地、河淮盆地、江漢盆地、環鄂爾多斯盆地等未來具有開發前景且勘查程度不高的典型傳導型地熱區開展中深層地熱資源勘查工作,在青藏高原及鄰區、東南沿海、河北等典型高溫地熱系統開展深層地熱資源勘查。建立國家地熱能資源數據和信息服務體系,完善地熱能基礎信息數據庫,對地熱能勘查和開發利用進行系統監測。
此外,《規劃》提出,結合大氣污染防治,促進京津冀周邊地區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有序推動可再生能源跨省消納。發揮水電、光熱等可再生能源調節能力,促進水電、風電、光伏、光熱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和聯合外送。支持可再生能源資源富集的西北、西南等?。▍^),規劃能源轉型戰略目標,探索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與省間互濟、風光水電等互補協調運行機制,建設能源轉型示范?。▍^)。到2020年,示范?。▍^)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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