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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4-18 08:45:36瀏覽:570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工作重點項目推進大會上了解到,內蒙古已經研究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初步方案》,提出力爭用3到5年時間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1.79億噸。其中,引導退出產能4959萬噸;按276個工作日重新核定產能,引導減量化生產1.29億噸。
內蒙古是全國主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其煤炭行業具有明顯的后發優勢,煤礦的技術裝備、安全生產水平等都處于全國領先地位,大部分都屬于先進產能。據統計,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共有已建成和在建煤礦611處、總產能13.16億噸;全區煤礦平均規模196萬噸/年,是全國水平的5.6倍;采煤機械化95%,比全國平均水平高20個百分點。
按照國家“去產能”任務及內蒙古的實際情況,內蒙古煤炭行業要把化解過剩產能與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結合起來,通過兼并重組、產能置換、優化升級等途徑,利用煤化工和特高壓外送通道電源點建設,加大煤炭區內就地轉化,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實現供需平衡。同時,對于過剩產能,內蒙古要通過淘汰、引導退出、減量置換、資源整合、兼并重組、優化升級、延伸產業鏈條等方式堅決“清理門戶”。
按照方案,內蒙古要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妥善處理違法違規煤礦建設,引導企業減量化生產,嚴格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做到既化產能,又穩生產。因此,內蒙古對涉及23處未批先建煤礦要一律責令其停工停產;參照周邊省區做法,法定節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產;積極落實國家有關獎補資金、財稅支持、金融支持、職工安置、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質量、安全等8個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好企業職工轉崗分流、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