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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1-25 11:35:15瀏覽:484
追溯體系建設是采集記錄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信息,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以下簡稱“《意見》”),對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的建設工作作出指示。
《意見》指出,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的建設要做好統籌規劃。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要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作為重點,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設追溯體系。
《意見》對上述重點產品的追溯體系建設分別作出指示。其中,“開展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類目”明確,以稀土礦產品、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為重點,以生產經營臺賬、產品包裝標識等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稀土產品從開采、冶煉分離到流通、出口全過程追溯管理。
據了解,在我國江西、福建等稀土產地都存在大量屢禁不止的私自采礦的現象,由于這種采礦成本低、執法難度大,因而盡管國家三令五申,但“黑稀土”依然猖獗,沖擊市場。有稀土企業表示,稀土行業黑色產業鏈屢禁不止已經對合法企業的市場利益造成了較大沖擊。此前也有媒體報道稱,2015年我國“黑稀土”供應量已經達到4萬~4.5萬噸,而正規供應量為10.5萬噸。
此外,由于當前我國非法稀土生產企業認定難,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難,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部門和地區之間尚未形成統一、高效的執法體系等原因都制約了整治和打擊專項行動的成效。
有專家表示,稀土產品追溯體系的建設將有利于規范我國稀土產品的生產、流通、出口,嚴厲打擊無法追溯到來源和去向信息的稀土礦產品的非法生產、流通及出口,有效解決黑稀土猖獗、屢禁不止而引發的擾亂市場秩序、打壓稀土價格的問題,使非法盜采和來源不明的稀土礦產品無處收售,將黑稀土扼殺在搖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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