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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1-12 08:59:46瀏覽:444
一是去產能。結構性改革的重點是化解過剩產能,當務之急是處置“僵尸企業”。國土資源部門要在政府領導下,制定配套政策,盤活企業存量土地,促進“僵尸企業”分類有序處置,穩妥安置分流下崗職工。當前,要以煤炭、鋼鐵行業為重點,加快去產能步伐。國務院決定,三年內對煤炭、鋼鐵新上項目,一律不得核準、備案,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把土地供應關口,切實做到守土有責。
二是去庫存。要綜合考慮房地產去庫存和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實施有保有壓的用地政策。
三是降成本。要深入研究降低企業特別是實體經濟企業用地成本問題。合理確定地價水平,防止企業用地價格過快上漲、加重企業用地成本。創新企業用地模式,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出讓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對利用存量土地、荒廢地開展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四是補短板。國土資源工作必須在補齊短板特別是農村貧困人口脫貧這個最大的短板上出實招、求實效。從今年起,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繼續專項安排,指標由每年300畝增加到600畝;易地扶貧搬遷,允許增減掛鉤指標在省域范圍內使用。
五是防風險。國土資源領域風險比較集中,土地出讓收入減少和違規土地抵押處置,可能誘發政府債務和金融風險;征地拆遷工作如不到位,可能引發群眾上訪甚至發生群體性事件;重大地質災害頻繁出現,資源過度開發導致生態災難的可能性也在增大。必須加強風險源調查研判,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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